近日,有研總院黨委下發通知,對全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具體措施進行修訂,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風建設,引導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以實際行動轉作風、促發展。
有研總院黨委結合工作實際,印發了《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具體措施》),研究制定了8個方面,17條具體措施。《具體措施》整合了有研總院近年來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出臺的制度和標準,刪除了表述模糊的部分條款,力求更準確地反映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質,使之對實際工作發揮更好的指導作用。
此次修訂,以新制定的標準、制度為依據,對原有內容進行了明確。如對接待用餐問題,新規定要求,嚴格按照有研總院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有關標準進行。對差旅活動,新規定要求,出國(境)活動應嚴格遵守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規定,相關標準嚴格執行有關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暫行辦法;國內出差業務的管理和標準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內出差業務管理辦法。新規定還特別提出責任落實方面的要求,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要對領導進行問責。